投資政策
斐濟政府認可本地和國外私人投資的重要性。兩者經由不同專長、優勢對斐濟做出經濟貢獻。本地投資者長處在於能更好利用斐濟許多自然和人力資源,鏈接現有的企業家和企業,並作出適當的業務風險評估。外國投資者的能力在於,能夠取得大量資本,轉讓新技術,工藝,產品和組織系統,利用各種技能和專業知識發展國內人力資源,並我們這個不斷變化的全球化的經濟環境下掌握機遇。
外商投資准入機制
外國投資者欲在斐濟從事商業,他們必須先在斐濟投資局註冊,並取得外商投資登記證(FIRC)。
1999年的外商投資和外國投資法(修訂)法令2004年和2009年外商投資規管,監管斐濟群島外人投資案的促進、登記和管理。根據這項法律,外國投資者需遵循“限制活動”之相關規定,進行外國投資者能進行的活動。斐濟投資局被授權在投資者提供所有適當文件的前提下,在為期2-5個工作日內註冊投資案。
保證
斐濟的外國人投資法規提供了一系列對外國投資者的保證,包括:
根據現行外匯管理法規,本地投資者可以自由地將資金匯往國外,以滿足支付海外發生的費用。此外,外國投資者可以匯出在斐濟賺取的利潤和資本。目前,通過向斐濟儲備銀行的申請,利潤和收益可以自由回籠。
融資投資
政府鼓勵具競爭力的國內金融市場。本地投資者能夠自由地從商業銀行機構到特許金融業者的範圍內尋求資助他們的投資。
外商投資准入機制
外國投資者欲在斐濟從事商業,他們必須先在斐濟投資局註冊,並取得外商投資登記證(FIRC)。
1999年的外商投資和外國投資法(修訂)法令2004年和2009年外商投資規管,監管斐濟群島外人投資案的促進、登記和管理。根據這項法律,外國投資者需遵循“限制活動”之相關規定,進行外國投資者能進行的活動。斐濟投資局被授權在投資者提供所有適當文件的前提下,在為期2-5個工作日內註冊投資案。
保證
斐濟的外國人投資法規提供了一系列對外國投資者的保證,包括:
- 關於強制徵用財產的保護。
- 有權匯出投資款及其他資金。
- 有權通過斐濟的司法系統來解決投資糾紛。
- 針對斐濟也是參與者之一的國家之間以及不同國家的國民之間的“投資爭端解決公約”的原則的應用。
- 在國民基礎上不歧視外國投資者。
根據現行外匯管理法規,本地投資者可以自由地將資金匯往國外,以滿足支付海外發生的費用。此外,外國投資者可以匯出在斐濟賺取的利潤和資本。目前,通過向斐濟儲備銀行的申請,利潤和收益可以自由回籠。
融資投資
政府鼓勵具競爭力的國內金融市場。本地投資者能夠自由地從商業銀行機構到特許金融業者的範圍內尋求資助他們的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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