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可證

所有工作許可證應當相關按照表格和程序向入境事務處提出申請。欲了解更多信息和相關申請表格,請訪問網址:www.immigration.gov.fj

工作許可

領取工作許可證

所有本地或者外國的投資者,都可以在符合斐濟勞動法的前提下自由聘請斐濟公民在其經營的企業工作。所有本地和外國的投資者,可向入境事務處的申請聘用外籍熟練技術人員。按照移民法相關規定,在國內勞動力市場無法提供人才的情況下,掌握專門技術的外國人才可獲頒最多三年有效的工作證。

外國投資者必須要有工作證,這會為他們提供管理他們在斐濟企業的法律權力。為保障投資者的利益,該移民法的規定還允許投資者為一些關鍵崗位申請工作證。

工作許可證的延期(關鍵崗位的工作證)

外國投資者必須在該等關鍵崗位工作證到期的三個月前向入境事務處申請延期/續期。申請書副本及下列文件必須同時提交給Investment Fiji做進度報告。

文件包括:
  • 公司/業務當前的進度概述;
  • 填好的外商投資調查表(FIS)(也附加表格中要求的文件);
  • 公司/業務最近向斐濟群島稅務及海關總局提交的稅務/增值稅退稅證據;
  • 中央銀行出具的證明來自海外資金數字的信函;
  • FNPF(公積金)最新的雇主付款記錄表;
  • 公司註冊證書的復印件;
  • 各自的城市/鎮政務機關頒發的商業執照的復印件;
  • 從註冊會計師取得的公司/企業最新的財務報表。
永久居留(PR)許可證

生效自2008年1月3日的永久居留許可證政策,是專門針對在海外的前斐濟國民的投資。

誰有資格申請 PR證?
居住在國外的前斐濟公民(前公民需要出示其原國籍證明)

永久居留許可證的特點:
  • 允許前斐濟公民在預留給斐濟公民的領域進行投資。
  • 已經取得工作許可證的前斐濟公民可申請永久居留許可證。永久居留許可證將取代目前申請人持有的任何有效的工作許可證。
  • 前斐濟公民獲得永久居民身份後,建立企業無須遵守Investment Fiji的要求。
  • 申請人以書面解釋他們在斐濟的存在是如何有利於國家(所有以永久居留許可身份建立的企業將由入境事務處監控)。
  • 持有永久居民身份的人無須獲得工作許可就可從事他們想要從事的任何工作或者合同就業。
  • 永久居留許可證持有人需在獲得許可證頒發之前支付一筆押金(應付金額大約相當於許可證持有人返回其居住國的單程經濟艙機票價另加10%的總和)。
  • 入境事務處會在擇優和個案考量的前提下考慮延長永久居留許可證的申請。
永久居留許可證有效期:
  • 初次申請的永久居留許可證有效期為五年,並可申請延長5年。 (請注意每五年可申請續期)。
  • 永久居留許可證持有人若希望獲得斐濟護照,申請斐濟護照時需要放棄他/她所擁有的其他護照。 (持永久居留許可證者不允許同時擁有雙重國籍)。
  • 所有的永久居民身份的有效期不得超過其護照之有效期。
申請費:
  • 前斐濟公民希望在斐濟投資,申請費用為每人465斐幣,另需繳付每人發證費斐幣3000。 (永久居留許可證的發證費用是根據申請人的公民身份國的幣值而定, 若該國貨幣的匯率低於斐幣,則以斐幣收費)。
  • 申請延長或更改許可證的費用是465斐幣。
如果你需要進一步瞭解詳情,請聯絡入境事務處的電話(679)3312-622,或登錄以下網站:www.immigration.gov.fj